各部门、各单位、各相关教师:
根据《浙江财经学院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条件暂行规定》(浙财院〔2012〕96号)要求,自2014年开始,学校对于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需要有3个月以上国(境)外进修经历。为帮助我校教师提高外语水平,顺利通过全国公共英语(PETS-5)考试,更好地申报国家、省及学校相关海外访学资助项目,顺利完成国(境)外进修学习计划,学校决定在前四期出国(境)外语培训班基础上,继续组织举办第五期教师出国(境)外语(英语)培训班,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培训对象
已报名或准备报名参加全国公共英语(PETS-5)考试,且有意向申请国家留学基金委、省教育厅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或学校选派出国(境)进修等相关项目的校骨干教师、双语教师、管理骨干等。
二、培训内容
本着“考什么,培训什么”的原则,培训班专门针对全国公共英语(PETS-5)考试的具体项目,进行系统培训。
培训内容包括听力与口语、阅读、写作等部分,根据全国公共英语(PETS-5)考试要求,培训后希望能达到如下要求:
听力与口语:能基本听懂英语国家的广播电视节目,掌握其中心大意,抓住要点。能听懂英语国家人士正常语速的谈话。
阅读:能读懂有一定难度的文章,理解其主旨大意及细节。
写作:能用英语撰写所学专业的简短的报告和论文,能以书面形式比较自如地表达个人的观点,能在40分钟内写出不少于250词的说明文或议论文,思想表达清楚,内容丰富,文章结构清晰,逻辑性强。
此外,培训将就英语基本词汇和语法进行串讲和总结。
三、培训时间、地点
培训时间:为提高培训强度,本期出国(境)外语培训班从3月16开始上课, 6月1日全部课程结束,上课时间为每周六,共计20次课,课程具体安排见附件1。
培训地点:下沙校区8号楼306室(外语学院楼)
四、授课老师
本次培训由外国语学院选派经验丰富的外语教师承担,培训采取模块化教学,由不同教师承担不同模块的教学任务。
五、报名方法
为保证培训质量,本期培训班将实行小班化教学,报名结束后学校将组织外语水平考试,按照考试成绩确定本期培训班的正式名单。选拔考试的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,选拔考试产生的一切费用由学校承担。
本期培训不收取任何费用,个人填写浙江财经学院教师出国(境)外语培训报名表(附件2),由所在部门审核盖章后统一交校人事处(行政楼306办公室)。
报名截止:3月8日下午4:00前
联系电话:8755 7316
六、其它事项
1.对已经连续参加过两期培训的教师不再安排参加本期培训。
2.报名参加培训教师希望能妥善安排好个人事务,确保全程参加培训,为强化培训班的上课纪律,要求参加培训教师的到课率不得低于70%,届时将进行严格考勤,对旷课两次或请假超过四次课的教师将取消培训资格。
3.在国家留学基金委、省教育厅骨干教师出国研修、学校选派出国(境)进修等相关项目选拔推荐中,学校将要求提供全国公共英语(PETS-5)考试成绩,在同等条件下对成绩优异予以优先选拔推荐。
附件:1. 第五期出国(境)外语培训班培训计划
2. 浙江财经学院教师出国(境)外语培训报名表
人事处
2013年2月28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