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部门、各教职员工:
根据省财政厅《关于省级非集中核算单位部分费用项目推行非现金结算方式的通知》(浙财预执函〔2011〕15号)文件精神,自2011年10月1日起,我校预算内及专户资金报销的的招待费和出差住宿费,将关闭现金结算方式,统一采用公务卡结算方式。
请已办理公务卡的教职员工及时开卡使用,未办理公务卡的教职员工请携带相关证件在下述时间、地点内办理公务卡申领手续。
1.时间:2011年9月26日至9月30五天
早上9:30—11:30;下午1:30—3:30
2.地点:行政楼一楼财务报销大厅
3.材料: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(核对使用)及复印件(需双面复印,一份)
附件:浙财预执〔2011〕15号
财务处
2011年9月19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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