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相关二级学院:

2009年暑期将至,为合理安排留校研究生的住宿、饮食,请各学院提前做好暑期留校研究生的统计工作。凡暑期申请留校的研究生,须认真填写《浙江财经学院研究生假期留校申请表》(详见附件1),上交二级学院审批。学院审批通过后,填写《浙江财经学院研究生假期留校情况汇总表》(详见附件2),于6月15日前上交研究生处学籍管理与思政教育办公室。逾期不予受理。

特此通知。

附件:1. 《浙江财经学院研究生假期留校申请表》

2. 《浙江财经学院研究生假期留校情况汇总表》

研究生处

2009.6.8

上一条:关于08-09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三助工作考核和09-10学年第一学期三助岗位申报的通知

下一条:转:关于2009年部分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(浙财院考点)的通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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