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相关二级学院:
2009年暑期将至,为合理安排留校研究生的住宿、饮食,请各学院提前做好暑期留校研究生的统计工作。凡暑期申请留校的研究生,须认真填写《浙江财经学院研究生假期留校申请表》(详见附件1),上交二级学院审批。学院审批通过后,填写《浙江财经学院研究生假期留校情况汇总表》(详见附件2),于6月15日前上交研究生处学籍管理与思政教育办公室。逾期不予受理。
特此通知。
附件:1. 《浙江财经学院研究生假期留校申请表》
2. 《浙江财经学院研究生假期留校情况汇总表》
研究生处
2009.6.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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