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相关二级学院:

经与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、正泰集团商议,2007-2008学年中汇、正泰奖学金评定工作正式启动。为做好奖学金评定工作,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
一、评选对象

1.中汇奖学金:浙江财经学院全日制研究生中科研能力优秀、科研成果突出者。

2.正泰奖学金:浙江财经学院全日制研究生中品学兼优、家庭经济困难者。

二、评定比例及奖励金额:

中汇、正泰奖学金每学年均评选4人,其中中汇奖学金每人奖励2500元,正泰奖学金每人奖励3000元。具体名额分配详见下表。

二级学院

名额

财政与公共管理学院

中汇奖学金1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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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汇奖学金1名

金融学院

中汇奖学金1名

工商管理学院

正泰奖学金1名

经济与国际贸易学院

中汇奖学金1名

法学院

正泰奖学金1名

人文学院

正泰奖学金1名

外国语学院

正泰奖学金1名

三、评定条件

中汇、正泰奖学金获得者必须是本学年三等(含)以上优秀奖学金获得者,同时应符合下列具体条件:

1.中汇奖学金

(1)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,热爱祖国,热爱科学,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规校纪。

(2)具备严谨求实的学习和科研作风,有较强的创新精神、竞争意识、科研能力和实践能力,科研成果突出。

(3)热爱所学专业,学习勤奋刻苦,成绩优良。

(4)尊敬师长,团结同学;关心集体,积极参加集体活动。

2.正泰奖学金

(1)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,热爱祖国,热爱科学,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规校纪。

(2)热爱所学专业,学习勤奋刻苦,成绩优良。

(3)尊敬师长,团结同学;关心集体,积极参加集体活动。

(4)热爱劳动,勤俭节约。

四、评选步骤

符合条件的研究生可填写相关评审表(详见附件)和奖学金申请书(申请书中需写明个人简历、主要业绩,以供设奖单位审阅),交二级学院。二级学院评审确定获奖者名单,公示三天无异议后,于2009年1月9日前将相关材料上交研工部。研工部汇总全校评选名单报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、正泰集团审定,如无异议,则正式公布名单,并对获奖者进行奖励。

 

研究生工作部

2008.12.31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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