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做好2021-2022学年第二学期期中测试和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的通知
浙财大教通〔2022〕26号
各位老师、学生各班:
根据教学工作安排,本学期期中测试定于4月11日起开始进行,期中教学检查定于4月11日至4月22日进行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。
一、期中测试
1. 本学期的必修课程原则上要求进行期中测试,选修课程期中测试的方式由各学院(部)自行决定。
2. 本学期课程期中测试采用不停课随堂进行的方式。
3. 个别同学因疫情原因不能参加期中考试,由开课学院和课程组决定期中考试成绩的评定方式,需要报教务处备案通过。建议老师出两份试卷,给隔离回来的同学补考。
二、期中教学检查
本学期期中教学检查工作重点:
(1)期中测试情况检查:包括 期中测试内容、形式等;
(2)课堂教学质量检查:教师课堂教学的总体质量情况、教师调课补课情况,重点组织听课,检查课堂教学情况,对使用教材、讲课情况、布置作业情况及是否按课表规定的时间地点上课等进行检查,对教学效果不理想的教师进行重点帮助指导;
(3)实验(训)课程教学检查:包括平时的实验记录、实验报告批改、实验项目执行情况、实验课调课与上课时间的规范情况等。
请各学院(部)通过问卷调查、教师座谈会、学生座谈会、组织教师互相听课和组织专项检查等形式对上述内容进行深入检查,摸清现状,并针对存在的问题,提出整改意见与措施,完成期中教学检查情况总结,以提高下半学期的教学质量。
教务处、教师教学发展中心
2022年4月7日